规章制度

踏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新征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诞生记

发布时间:2016-01-05发布者:浏览次数:

2015年3月11日,我校章程经教育部核准生效。自此,我校依法治校的征程掀开了新的一页。


早在2004年,我校就在校内外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并形成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初稿)》,拟在充分征求校内外各方面意见后,提交学校当年教代会组织讨论。后因考虑各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学校决定暂缓开展相关工作。


此后,我校就大学章程建设开展了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期深刻认识现代大学治理的规律,充分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办学成功经验。我校于2009年在学校发展研究课题中设立了重点研究课题《我校大学章程研究》,并分别设立依法治校体系构建、教师岗位设置与绩效评价、教师申诉制度、资产管理体制等方面的课题,组织学校管理干部深入研究,为我校更好地制定大学章程奠定基础。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加强章程建设。


2011年11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对高校章程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与此同时,学校的办学目标及内部治理更为明晰。


章程作为学校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根本基础,无疑成为学校坚持发展道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发展目标的基本保证。章程的制定,责无旁贷成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和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任务。


学校高度重视章程的制定工作,最初即明确总体思路——贯彻依法治校、涵盖核心要素、体现改革精神、突出地大特色。同时强调要努力把握好如下原则:一是党委统一领导、强化学习研究。二是总结办学经验、体现历史传承。三是坚持改革导向、推动制度创新。四是反映共性要求、体现校本特色。五是强调执行程序、突出可操作性。


2013年10月,我校正式启动章程制定工作,成立了以学校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群团组织、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推动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在启动工作会上,起草组讨论了章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校党委书记郝翔出席会议并讲话,阐明了新形势下学校章程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大家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这项工作。


2013年12月中旬,起草小组对各单位提交的条款草案进行了汇总、整理,形成了汇总稿(第一稿)。并以汇总稿为基础,在寒假期间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形成章程初稿(第二稿)。


2014年春季开学后,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集中研讨,讨论确定学校章程的框架结构。


2014年3月10日,党委常委会原则通过学校章程的框架结构,起草小组据此集中研讨修改,于3月底形成了章程第三稿并提交党委全委会审议。


根据党委全委会审议意见,起草小组进一步修改完善,于4月上旬,形成了校内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四稿)。


2014年,学校提出深化以学术卓越计划为核心的综合改革,将加快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提升人才队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等方面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作为主要目标,并明确提出,将形成有利于实干创新的制度体系和文化氛围,促进学校“三步走”战略的顺利实现,追求学术卓越,成为学校的战略选择和师生的共同追求。我校章程在起草过程中,认真消化、吸收了追求学术卓越的理念和要求,并将之贯穿到章程的内容表述中。


2014年4月20日—5月4日,学校领导分组召开院士、教授代表、青年教师代表、管理干部代表、学生代表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并通过学校办公网在校内广泛地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和专门电子邮箱共征集意见183条(按同一意见合并计算)。起草小组经过集中研讨,吸纳了其中的69条意见(占意见总数的37.70%),并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形成提交教代会的审议稿(第五稿)。


2014年5月15日—20日,学校召开八届一次教代会,会议对学校章程草案进行了审议,起草小组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校外征求意见稿(第六稿)。 


同时,学校还以多种形式面向教育主管部门、校外专家、校友、董事会征求意见,并专门听取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的指导意见。


2014年8月,起草组根据反馈意见,组织开展章程的修改,规范文字和语言表述,共修改了章程条款57条126处,进一步完善了章程,形成提交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稿(第七稿)。


2014年9月3日,学校召开校务会,讨论通过了学校章程。


2014年9月17日召开学校党委全委会审定,根据全委会意见,形成报教育部的核准稿(第八稿)。


随后,我校法定代表人、校长王焰新签发了章程核准稿,上报教育部申请核准。征求意见,研究讨论,推敲修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章程草案文本数易其稿,先后形成8个过程稿。最终文稿1.24万字,内涵丰富,意义重大。


回顾我校章程的制定过程,实为充分发扬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要求,遵循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并充分反映各方面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讨论并反复修改论证,努力使章程制定成为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使章程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


我校章程体现了鲜明的特点:一是继承办学优良传统和面向未来发展需要相统一。如关于办学目标、价值观、“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学科生态系统、16字人才培养理念等方面的表述;二是完善内部治理和推动开放办学相统一。如在治理结构中,专门用一节阐述社会监督与参与。在人才培养活动中,提出了“建立毕业生培养质量的社会反馈机制”等;三是重视顶层设计和激发基层活力相统一。如强调学院可自主设置所、研究所和研究中心,系作为基层学术组织的基本职能等;四是实体规定和程序规范相统一。如常委会的决策程序、校务会的议事程序,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立程序,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改程序,校园规划的修编程序等。


章程总结了我校建校六十余年来办学治校的历史经验,反映了世界先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共性规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当代地大人从我国国情和学校实际出发推进大学制度建设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最新成果。它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基本遵循,为落实依法办学要求、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提供了制度保证。


章程的价值在于实施。下一步,我校将以推进综合改革为契机,以章程为纲,全面深化相关配套改革,进一步厘清学校与学院、学院与系之间的责权利,激发办学活力,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章程的核准颁布是我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新起点和里程碑。我们相信,有了章程的指引,在深化以学术卓越计划为核心的综合改革的征程中,我校定能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