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章程修订工作布置会

发布时间:2020-12-04发布者:屠傲凌浏览次数:

  11月30日,我校在南望山校区举行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布置会。校党委书记黄晓玫、副校长刘杰,校长助理周爱国,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刘杰主持会议。


  发展规划处处长徐绍红介绍了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具体安排。根据安排,本次章程修订以2015年学校章程为基础,分为学习调研与分组修订、集中研讨与形成修订初稿、公开征求意见、审定、核准和发布六个阶段,将于2021年7月完成。


  周爱国对此次章程修订的背景进行了介绍,并详细解读了中央部属高校章程修订相关工作规则。他指出,章程修订需要注意程序规范,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的精神要求,对修订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充分论证和解释,对于可能存在和引发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要将章程的修订作为一项完整性、系统性的工作。


  刘杰强调,各单位要抓紧落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上级最新的文件要熟悉、解读,充分吸纳到章程修订中来。各牵头单位要开展深入的交流讨论,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创新方式,齐心协力确保高质量完成章程修订工作。


  黄晓玫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学校章程是办学治校的总规矩,是学校教育理念、办学水平、治理能力和育人模式的高度概括,是办学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学校纲领性、置顶性的根本制度。她就做好本次章程修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把牢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通过学校章程集中反映出来。二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确保实现程序正义。要坚持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做到与时俱进,符合国家法律、党内法规以及高等教育重要文件的最新精神。三是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回应新时代的新要求。要集思广益,推陈出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以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和战略思维认真严肃对待,向国家、社会、校友和学校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章程修订案。(通讯员李鹏飞 张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