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切实促进学校文化传承创新与发展,推动落实学校《“十四五”卓越文化建设行动计划》,充分体现“美丽中国 宜居地球”发展战略主题,着力培育一批彰显学校底蕴特色的文化品牌和文化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2023年“双一流”文化传承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题
美丽中国 宜居地球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围绕“美丽中国 宜居地球”主题,本年度设立文化阵地类、文化作品类、文化活动类、文化传播类、文化研究类、一院一品类6大项目类别,每类下设若干个建议选题方向,具体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文化传承创新项目2023年立项指南》(附件1)。请各单位结合在《“十四五”卓越文化建设行动计划》中承担的建设任务要求,紧紧围绕“美丽中国 宜居地球”主题,参照立项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2. 申报单位须填写《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详细阐述项目立项依据、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和项目支出计划。
3. 项目应能够充分展现“美丽中国 宜居地球”主题内涵,推动学校卓越文化繁荣发展、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产出师生受益面广、可示范的标志性成果,形成具有连续性、可预期的文化品牌及活动。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依项目类型而不同,具体如下:
(1)文化阵地类项目:围绕“美丽中国 宜居地球”主题建成文化园区、文化广场、文化墙、文化橱窗、楼宇电视等物质实体,成为校园文化育人的重要载体和工具;
(2)文化作品类项目:围绕“美丽中国 宜居地球”主题形成话剧、小说、动漫、微电影、微视频、专题片、网络文章、音频、文创设计等原创文化作品,获评省级及以上奖项或入选省级及以上文化成果展示(包括且不限于全国网络文化节、中央网信办“五个一百”网络精品评选展播等),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3)文化活动类项目:围绕“美丽中国 宜居地球”主题设计文化活动,一般应覆盖全校,有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赛事奖项(包括且不限于入选湖北好网民工程品牌、湖北优秀网络文化项目、湖北优秀网络公益项目等);
(4)文化传播类项目:围绕“美丽中国 宜居地球”主题培育典型人物(如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最美教师等)、团队或工作室(如网络名师工作室等),获得国内或海外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在国内或海外社交媒体平台上拥有一定的点击量和关注度,形成传播效果总结报告;
(5)文化研究类项目:一般应有学术论文发表成果,或有著作出版,或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政策文件出台,并举办5场次以上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报告会或宣讲会;
(6)一院一品类项目:由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进行申报,一般应形成具有连续性的特色文化活动品牌、特色文化作品等,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赛事奖项。
(7)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其它类项目的成果形式另行商议规定。
4. 学校重点支持文化阵地类项目、文化作品类项目、文化品牌打造以及预期成果与省级及以上文化成果展示或荣誉奖励挂钩的重大项目。
5. 获批项目应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经费列支范围和要求制定经费预算。除获批项目经费外,各二级单位一般应提供配套经费。学校实行零基预算,所获批的经费须于建设周期内形成实际支出且执行完毕。
6. 除文化作品类项目和文化研究类项目以外,其他项目申报一般以各二级单位为主体,单位负责人一般为项目执行负责人,鼓励各单位联合申报。
7. 为保证建设项目高效有序进行,一般在2-3月进行项目申报,第二年9-10月进行项目结题。各项目应在建设周期内申报结题,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结题的建设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学校审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请新的立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8日(星期三)17:30前将填写并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东区教学综合楼B171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hui@cug.edu.cn。
四、评审程序
学校将在材料报送截止后组织专家组召开答辩评审会,对2023年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各单位应提前准备答辩PPT,届时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答辩(每项目答辩时长为5分钟)。经专家组评审后,立项结果及获批经费将在党委宣传部网站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 诲,联系电话:67884298
吴仁喜,联系电话:67847717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文化传承创新项目2023年立项指南
2.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 部分省级及以上文化类评审项目信息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2月24日